北京市地税局昨天下午宣布,从8月1日起,凡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除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外,必须统一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机。
据悉,推广应用新的国标税控收款机是地税局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规定,从2007年8月1日以后,凡达到上述标准的新设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此前设立的企业,已经购置使用的税控装置可继续使用,使用满五年后也要更换国标税控机。
据悉,除出租车、停车场以及个别被批准使用自制发票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定额发票和特殊发票外,符合标准的纳税人都须使用税控机,开具机打发票,以前的手写发票将逐渐退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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